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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长安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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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2 09:1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主招生指南最权威最及时最干货的自主招生平台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致力于培养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考条件2018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明显学科倾向和良好个人禀赋,以及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及以上奖项。   
■ (二)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领域能力突出,能够提供真实充分证明材料的考生。   
1.报考理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其中,报考天文学类考生竞赛科目须为数学、物理),或在科技创新类全国决赛、国际比赛中获得一等及以上奖项。   
2.报考文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决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其中,在外国语言文学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只能报考俄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   
注:上海、浙江考生不分文理,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不超过2018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生仅能报考一个招生专业(类),其中报考学科竞赛类的考生选择专业(类)应与竞赛获奖科目相一致。   

报考类别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类)     
计划数     
学科竞赛类   
理科   
数学类   
45   
物理学类   
化学类   
生物科学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科特长类   
理科   
天文学类   
10   
地质学类   
25   
地理科学类   
20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20   
口腔医学(5年制)   
5   
文科   
哲学   
1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5   
俄语   
5   
日语   
5   
朝鲜语   
5   

三、报名方法即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24: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18年高考报名或高三年级未经PS的证件照片。扫描或拍照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且提交后不得修改。   
✔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南京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 2.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上海、浙江还应提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 3.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以及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科研论文、发明专利为非必要材料,提交考生须一并提交论文查重和专家认证报告,同时我校将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 4.身份证正反面。   
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南京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审核结果于4月底公布。   
■ (二)综合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类别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中,审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参加面试,重点考查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重点考查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测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 (三)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类)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名单,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1.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优录考生总人数的40%;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   
2.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   
3.对于上海、浙江,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其中,取得二等优录政策的上海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取得二等优录政策的浙江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   
4.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四)公示及录取。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名单、认定优录名单均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生效。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公示认定结果即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我校将依据公示的优录政策及专业(类)进行录取,考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五、其他1.凡在自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考试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2.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和培养。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2018年3月27日   

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安大学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类)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专业愿望强烈,立志成为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 4.高中阶段参加国家和各省级地理学会、地质学会、测量学会、地理信息学会、水利学会、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知识竞赛获得省级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6.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各省级科协主办或组织(发证单位为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省级科协)的全国、全省统一专项竞赛、科技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7.有与自主招生专业(类)密切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拟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等证明材料,且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注:①以上所有获奖证书及材料须由所在中学复核并盖章确认。然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须按要求邮寄至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不接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及其相关材料报名。
②考生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长安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理工类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业(类)
拟招
计划数
入围
合格数
浙江上海
选科
分流专业
地球物理学类
0-20
0-30
物理|化学|地理
地球物理学
勘查技术与工程
地质学类
0-20
0-30
物理|化学|生物
地质学
资源勘查工程
水利类
0-20
0-30
物理|化学|生物
水利水电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注: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如学校对相关招生大类与分流专业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三、报名与初审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5日。

■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 ①《长安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长安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下载模板填写签名签章);
✔ ③《长安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指模签印);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网上查询截图;
论文著述原刊及其原文电子文稿;
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
以上材料须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8年4月7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四、考核安排■ 1.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2018年6月9日(14:00至19:00)。
面试考核:2018年6月10日。
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另行发布。

■ 2.考查目标:专业素养与学科特长、创新意识与创新潜质。
提交材料中有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等材料的考生另须参加专场答辩,一但发现以上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 3.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五、录取原则1.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各专业类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六、监督机制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监督部门对招生考试进行监督。
2.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公布举报渠道。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1.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2.考生持《长安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八、联系办法: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请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本简章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3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

长安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相关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END-
来源 | 南京大学、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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