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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安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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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09: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院(系),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响应教育部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要求,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有效对接,定于2018年3月至8月举办长安大学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团队参加陕西省和教育部举办的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立足行业扎根西部,放眼世界敢闯会创,书写新时代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我校“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引导师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组织
大赛竞赛指导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主任由负责教务、科研、研究生和学生工作的主管领导组成。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部)、科技处、就业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指导大赛的组织实施。
      本次校内选拔赛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信息学院承办,教务处、校团委、科技处、研究生院、就业处等单位分工协作,遴选优秀作品参加陕西省大赛,争取进入国赛取得金奖。
四、大赛总体安排
按照国赛要求,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各参赛学院和参赛团队须认真阅读国赛通知,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关注“海丝”特色与“海峡”特色,开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项目与团队合作,通过创业团队合作,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专业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
      各参赛学院和参赛团队需关注大赛的“1+5”系列活动。
“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
“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详见国赛通知):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3.“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4.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5.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本次大赛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此次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院系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国际赛道
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学院与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推荐各专业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九、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和入围决赛三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要求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等主要负责人牵头,教学、科研和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团委书记共同组成学院大赛组委会,根据省上要求,须按照学生人数(含研究生)的18‰组织申报项目数量(即1000名学生须申报18件项目),并择优遴选项目参加校级复赛。
      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院报名团队数、往届参赛结果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入围校内决赛名额。
十、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 )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8月31日。
        2.学院初赛(6月)。由信息学院通过省教育厅分配的校级账号,统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并及时通报各学院项目申报情况。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负责遴选本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项目参加校内复赛,入围复赛项数按初赛项数决定;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自行决定(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学校复赛和决赛参考)。
       3.校级复赛和总决赛(7月-8月)。复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信息学院负责项目的接收,类型划分,专家邀请,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7月底之前完成校级决赛,遴选参加省级竞赛的候选项目。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省上分配的名额,对入围学校决赛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择优选拔出金、银奖。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可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学院可以利用各种社会赞助和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配套和经费支持。还可以对接投资结构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十一、评审规则
与全国大赛评审要求保持一致,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查看具体内容。
十二、大赛奖励
学校根据复赛团队数量,设定校内10-15%的金奖、15%-20%银奖和20%-35%的铜奖。对获奖项目团队和指导老师颁发学校获奖证书和奖励金。设5-8个学院优秀组织奖和40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颁发获奖证书。
      本次大赛是互联网时代下的创业计划大赛,根据教育部报名参赛类型通知,既可以是本科生,也可以是在校研究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包括新毕业的年轻教师)。为了鼓励师生联合共同参赛,为长安大学争取荣誉,学校在教师评职、工作量认定以及学生保研等方面将出台更加有效的激励办法,支持师生共同创新创业。
十三、宣传布置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初赛组织工作,组织动员本院师生共同组成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各专业的学科优势和技术优势,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学科交叉,充分挖掘教师的科技成果,尤其是获得科技奖励的优秀成果,为学生提供项目和创业指导,积极指导学生组队参赛。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有关教育部大赛通知、参赛手册、学生操作手册、评审规则等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查看具体内容。
联系人:信息学院  安老师  杨老师   82334359
            创新创业办  郭老师  王老师  82334062
十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负责人:   
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胡大伟                    电话:82334100
郭军杰                    电话:82334062
竞赛组负责人:   
校团委                   姬国斌 (大赛宣传)                                               电话:82334063
信息学院               安毅生 (校赛承办)                                               电话:82334359
教务处                   魏  奕 (本科生组)                                                电话:82334108
研究生部(院)    胡锦玉 (研究生组)                                               电话:82334326
Mar.14
供稿: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信息学院
编辑:王睿
审核:杜梦  吴娟
@ 长大研途
chd82334325
欢迎广大在校研究生向“长大研途”投稿,稿件请发送至30223690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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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3-15 15:17: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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