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时 间 | 招生进程 |
| 1 | 3月24日 | 长安大学发布简章 |
| 2 | 3月27日至4月10日 | 中学完成统一审核推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 |
| 3 | 4月30日前 | 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查 |
| 4 | 5月30日前 | 长安大学完成材料审核并公示合格名单 |
| 5 | 6月份 | 长安大学公布分省分专业计划 |
| 6 | 高考出分后 | 合格考生按照本省志愿报考规定认真填报志愿 |
| 7 | 录取结束后 | 长安大学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
| 申请人诚信承诺 | ||||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所在中学名称 | 户籍地 | |||
| 本人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所述如下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本人本着诚信原则,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同意长安大学对报名材料全面公开和公示,接受监督举报,如有不符不实等问题,愿意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申请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 ||||
| 中学审核意见 | ||||
| 该考生具有我校连续3年学籍且实际就读。 该考生所提交申请表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各科成绩和排名核对无误。预期高考成绩可在一本线上。特此推荐。 同意长安大学对审核意见公开和公示(公开和公示内容不包含个人联系方式)。 中学加盖公章 | ||||
| 中学校长签名 | 中学校长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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